京房公積金管委會〔2012〕1號
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、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:
根據(jù)《住房公積金管理?xiàng)l例》,,經(jīng)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,,現(xiàn)就北京2012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(guān)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
2012住房公積金年度(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)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%,。
二、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
2012住房公積金年度的繳存額上限按照2011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00%,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,。按照北京市統(tǒng)計局公布的數(shù)據(jù),2011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(元)×300%×12%×2=2012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(元),。原則上不允許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突破繳存額上限,。
三、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(quán)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緩繳,、降低繳存比例申請,,并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。
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二○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